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71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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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新规定, 改装车主在改装完成后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即可,但是改装项目仅限《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中规定的情形。
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驾驶非法改装的车辆道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