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家政策是允许废轮胎炼油项目进行的,国家工信部针对废轮胎处理就印发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当中规范及建设了废旧轮胎回收体系。
3、国家不允许用废旧轮胎炼油。土法炼油是民间通过裂解废旧塑料或者废旧轮胎来生产混合油或者柴油、汽油的炼油方式。
4、轮胎炼油是重油。重油又称燃料油,呈暗黑色液体,按照国际公约的分类方法,重油叫做可持久性油类,顾名思义,这种油就比较粘稠,难挥发。所以一旦上岸,很难清除。
5、不属于。轮胎油是一种重油/燃料油。通过轮胎裂解得到油油液,轮胎的组成部分是橡胶、炭黑钢丝以及特殊的添加剂。
6、国家不允许废旧轮胎炼油。废旧轮胎炼油项目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十五小”项目,其土法炼油生产方式落后,工艺简陋,产品低劣,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