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1吨的,每超1吨罚款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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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配|
优惠政策),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2019年4月1日重庆市高速公路行驶的三轴、四轴普通载货车(非拖挂车)便已经开始实施此标准。
其中,尺寸超限的,按照超限程度分别处200元以下、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重量超限的,明确了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的标准,载货越多,处罚力度越大。
进行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规定给予处罚,但累计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