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车避税依据
1、根据国税总局《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第3条第2条:自2013年8月1日起,自用原增值税税额征收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免征销项税。税收抵免。
2、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用于简易计税办法计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1、小规模纳税人,公司购置汽车可抵扣企业所得税。假设公司花费100万元购买一辆汽车,可以作为公司这段时间的成本计入税款。 10年内可抵扣的企业所得税为100*25%=25万,小微企业可抵扣5万。
2、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部分与上述小规模纳税人相同。同时,一般纳税人也可抵扣部分车辆增值税。增值税为100/(1+13%)*13%=11.5万元;可以抵扣增值税。
税收抵免的要求是什么?
1.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商(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业企业。为满足上述标准,除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外,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但不包括个人);
2.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不得抵扣;
4、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还可以抵扣进项税,相当于比小规模纳税人的购车成本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