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2014年5月1日起,市区牌照摩托车全部禁止上路;与此同时,非市区牌照的即便可上路,也无法进入城区核心地段。
二,报废摩托车继续上路行驶的,一经查扣即予以收缴,进行强制报废;同时对当事人处以2000元(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以下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市交管部门重新划定了二轮摩托车禁区,即号牌为非苏K阿拉伯数字的二轮摩托车禁止驶入:运河西路、江阳东路、江阳中路、新城河路、四望亭路、扬子江北路、平山堂东路、上方寺路、黄金坝路、竹西路、江都路、五台山路、运河北路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1,禁摩是基于对空气质量和交通出行安全的更高要求
答:
上世纪(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90年代,杭州市主城区就开始实施禁止(限制)摩托车通行的措施。2005年5月起,杭州市公安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实施了禁止外地号牌各类摩托车、三轮车在主城区道路通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