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逻辑关系为:
1、1+5-9-11=15
2、2+6-12=16
3、3+7-10-13=17
二、应按照不同的油品型号逐行填写;
三、第1栏期初库存“自购数量”,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期初库存成品油数量;
四、第2栏期初库存“代储数量”,填写代储油记录记载的期初库存代储成品油数量,代储是指外单位购买的,利用加油站的油库存放的成品油;
五、第3栏期初库存“自购金额”,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期初库存成品油成本金额;
六、第5栏 本期入库“自购数量”,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本期入库成品油数量;
七、第6栏 本期入库“代储数量”,填写本期委托方提供的购油发票复印件上注明的数量;
八、第7栏本期入库“自购金额”,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本期入库成品油成本;
九、第9栏本期出库应税部分“数量”,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本期销售和视同销售的成品油的数量;
十、第10栏本期出库应税部分“金额”,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本期销售和视同销售的成品油的销售成本;
十一、第11栏本期出库非应税部分“自用”是指自有车辆自用油,其“数量”为领用记录记载的本期领用成品油数量;
十二、第12栏本期出库非应税部分“代储数量”,填写代储成品油记录记载的委托方领用数量;
十三、第13栏本期出库非应税部分“自用金额”,为领用记录记载的本期领用成品油数量乘以自购成品油平均单价;
十四、第15栏期末库存“自购数量”,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期末库存成品油数量;
十五、第16栏期末库存“代储数量”,填写代储油记录记载的期末库存代储成品油数量;
十六、第17栏期末库存“自购金额”,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期末库存成品油成本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