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2、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3、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交通肇事罪行应该如何惩罚
拆卸瑞纳雨刮器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正确挂兰博基尼车牌的方法是什么
川ABC如何排序
逆行被拍会怎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