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1、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 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交强险的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共计赔偿额12200元;
3、强制保险又称为法定保险,是由法律规定必须参加的保险。商(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业保险一般都实行自愿原则,但是对少数危险强制保险险范围较广,影响人民利益较大的保险标的,则应实行强制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