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机动车并取得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号或者进口证明、销售发票后,可以在网上自制机动车品牌。
(2)登录广西交警网,根据广西交警网自编机动车品牌功能提示进行操作,输入机动车基本信息和机动车所有人基本信息,查询未使用的机动车品牌,确定自编机动车品牌。
(3)用A4格式的白纸打印《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或记录网上自动生成的序号。
(四)机动车号牌确定后7日内,凭打印的《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或者记录的序列号,以及其他法定申请材料,到车管所申请机动车登记。车管所根据机动车所有人在网上自编的品牌办理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