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超速罚款及扣分标准第八十六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限速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的,不予处罚,记3分;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不满20%的,处50元(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不足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满70%的,处1000元罚款,记6分,还可以吊销驾驶证;
5.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2000元罚款,记6分,还可以吊销驾驶证。
第八十七条旅游客车、公路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超过限速50%以内的,处200元罚款;限速每小时超过50%的,处500元罚款,每超过5公里处200元罚款,但最高不超过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