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小客车指标申请条件如下:
1、居住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本市有效《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
(3)持有有效城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最近两年(含)在本市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四)驻杭部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军人。
(五)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居民、华侨和港澳台外国人,且每年居住满9个月以上。
2.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3.非本市登记的名下乘用车,或者名下所有乘用车在本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中登记为达到报废标准且被盗抢的。被登记为盗抢状态的,盗抢行为向公安机关备案满一年。
4.您名下没有有效指标,没有资格申请更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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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