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装是指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许可,擅自对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架、传动系统、定向系统、轮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涂装、外观结构进行改装,机动车相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不符的,属于非法改装。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已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
(a)改变车身的颜色;
(2)更换发动机;
(三)改变车身或者车架的;
(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5)机动车登记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管所管辖区域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许可,擅自改装车身底盘、发动机、悬架、传动系统、定向系统、轮胎轮毂、灯具、彩色涂层、外观结构,以及车辆相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不符的,均属改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