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安全法第90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的,给予警告或者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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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2交通安全法第95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扣留,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许可证、标志或者办理相应手续,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以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车牌、标志或者办理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返还机动车。故意遮盖、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