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四排放标准是第四个机动车国家排放标准。车辆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HC(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化物)、CO(一氧化碳)和PM(颗粒物)。通过催化转化器活性层、二次空气喷射、带冷却装置的废气再循环系统等更好技术的应用,可以将车辆排放的污染物控制和降低到规定值以下的标准。以
北京为例:1。3.5吨以上柴油车:在2009年11月起北京市提前实施轻型汽油车、公交、环卫、邮政系统柴油车国四排放标准的基础上,2011年1月1日起,3.5吨以上柴油车全部实施国四排放标准。2.3.5吨以下柴油车:2011年7月1日起,3.5吨以下柴油车全部执行国四排放标准,确保所有新上牌机动车全面执行国四排放标准,并结合年检发放全国统一的绿黄色环保标志,逐步扩大黄色环保标志车辆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