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生产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消除召回缺陷汽车产品的缺陷。生产者应当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运输缺陷汽车产品的必要费用。关于汽车召回的相关信息如下:1。引言:所谓汽车召回(Automobile-Recall),是指制造
商(
查成交价|
参配|
优惠政策)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消除缺陷汽车产品缺陷的过程。2.具体过程:包括制造商以有效方式通知卖方、修理商、车主和其他相关方缺陷的具体情况和消除缺陷的方法等。制造商应组织销售者、修理者等。通过修理、更换、退货等具体措施消除汽车产品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