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hw1006
申请机动车号牌,车辆必须经检验合格,并提交下列证件,由车管所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号牌。1、机动车来源的合法证明;2、单位的机动车,提交单位证明。属于国家控制商品的机动车还必须提交社会团体购买力控制办公室(以下简称控制办公室)的批准证明;外商投资企业的机动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查验;个人机动车,提交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查验。3.机动车所有人在市区或者郊区的,提交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确认的有效停车泊位证明;4.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证明文件(经批准的除外);5.市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文件。车管所可根据需要保留上述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但机动车所有人只有在领取机动车号牌并向其所在区、县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登记后,才能从车管所领取机动车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