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高速公路车型分类采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按车辆类型和参数分为5类。1类客车为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2类客车为10-19座中型客车,3类客车为20-39座大型客车,4类客车为40座及以上特大型客车;货车则根据总质量、轴数等参数分类。车型分类是高速费计算的基础,不同类别对应不同费率。
客车通常按车型分类和行驶里程计费,同一车型在相同路段的单位里程费率固定。例如,1类客车在某高速公路的费率可能为0.5元/公里,2类客车可能为0.8元/公里。货车则普遍采用“车型+重量”的复合计费方式,即根据车型分类确定基础费率,再结合实际载重计算最终费用,部分地区还会按轴数计费。
部分地区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高速费优惠政策,如新能源客车可能享受一定比例的通行费减免。此外,ETC用户通常可享受95折优惠,不同车型的优惠幅度一致,但实际缴费金额仍因车型费率差异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