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1月20日起,公安部推出12项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其中明确规定: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实现电子化,车主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凭证,无需再在行驶证副页上加盖年检章。这一政策在2021年全面推行,全国范围内逐步取消了行驶证年检盖章的要求。
电子检验合格标志与纸质标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交警在执法检查时,会通过警务终端扫描车辆识别码或驾驶员出示的电子凭证进行核验。车主无需再担心行驶证副页因多次盖章而空间不足的问题,也避免了因纸质标志丢失或损坏带来的麻烦。
虽然行驶证不再盖章,但车辆仍需按时参加年检。车主需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完成年检,申领电子凭证后,应确保其在有效期内。若未按时年检,车辆上路行驶将面临扣分和罚款的处罚。此外,部分地区可能存在政策过渡期,建议车主通过当地车管所或“交管12123”APP确认最新要求。
车主可登录“交管12123”APP,在“机动车业务”中找到“检验标志电子凭证”选项,按照提示完成申领。电子凭证生成后,可随时在APP中查看、下载或打印,方便在需要时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