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速行驶前需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轮胎胎压处于标准范围,胎面无鼓包、裂纹,花纹深度符合要求。同时检查机油、冷却液、刹车油液位,测试灯光及雨刮器功能,提前设置导航路线,避免行驶中操作分心。
行驶中应根据车速保持安全车距,通常车速100km/h时车距不小于100米,雨天或能见度低时需加倍。车速需与车流同步,既不超速也不低于最低限速,避免因车速差异引发事故。
多车道行驶时优先选择中间车道,为左右避让预留空间。变道或超车前需提前开启转向灯,观察后视镜及侧后方盲区,确认安全后平稳操作,完成后与被超车辆拉开距离再返回原车道。
进出匝道时,驶入前在加速车道提速至60km/h以上再并入主路;驶离前看到500米出口预告牌时开启右转向灯,提前进入减速车道。隧道内开启近光灯并禁止变道,桥梁行驶注意横风,握稳方向盘。
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每2小时进入服务区休息15-20分钟,避免疲劳驾驶。应急车道仅用于紧急情况,非必要不得占用。错过出口需继续前行至下一出口,禁止倒车、逆行或停车。
爆胎时双手紧握方向盘,保持直线行驶,松开油门点刹减速,稳定后缓打方向停至应急车道。车辆故障或事故时,迅速将车移至应急车道,人员撤离至护栏外,在车后150米放置三角警示牌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