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无路灯照明的乡村道路、高速公路等照明不良区域,可开启远光灯以拓展视野范围,其有效照射距离通常可达150-200米,但需注意在会车或跟车时及时切换至近光灯。超车前可交替闪烁远、近光灯2-3次,待靠近前车后切换为近光;通过弯道、路口或无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短暂闪烁远光灯可起到示意作用。此外,在陌生路段需查看路牌标识时,可短暂使用远光灯,看清信息后迅速切换回近光。
市区路灯密集且间距≤50米的照明良好路段,禁用远光灯,避免造成对向驾驶员约3秒的视觉盲区。跟车距离小于100米时,远光会通过前车后视镜反射干扰前车驾驶员;会车时应在距对向车辆150米外切换至近光。雨雾雪等恶劣天气下禁用远光,光线经水汽反射会形成“光幕”,降低能见度,此时应开启近光灯并配合雾灯使用。隧道内照明正常时,进隧道前100米需开启近光,隧道内保持近光状态,避免干扰其他车辆。
手动操作时,需先打开近光灯,再将方向盘左侧拨杆向前推到底,此时仪表会显示蓝色远光灯图标;部分车型配备自适应远光功能,当车速≥40km/h且环境光线昏暗时,系统会自动开启远光。轻拉拨杆(向驾驶员方向)可实现远光灯的短暂闪烁,用于提醒行人或其他车辆,无需持续开启。
遇对向车辆开启远光灯时,应减速行驶,向右稍转头用余光观察路况,避免直视强光。可闪烁远光灯1-2次提示对方切换灯光;若后车持续开启远光,可开启防眩目后视镜或减速让其超车。需注意避免以远光灯进行报复性操作,保持冷静驾驶更能保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