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范围内,轻型汽油车(总质量≤3.5吨)从2011年7月1日起必须符合国四标准才能销售和注册。不过,北京、上海等城市作为试点,早在2008年就开始执行国四标准,因此2008-2011年期间登记的汽油车可能已达到国四要求。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时期的车辆需通过环保部门的检测确认是否达标,不能仅凭年份判断。
柴油车的实行时间相对较晚且分类型推进。轻型柴油车(总质量≤3.5吨)于2013年7月1日在全国实施国四标准;重型柴油车(总质量>5吨)的执行时间为2015年7月1日;中型柴油车(3.5吨<总质量≤5吨)则在2016年7月1日全面实施。不同类型的柴油车在生产和销售时需严格按照对应时间节点执行标准,车主在购买时需确认车辆的生产批次是否符合要求。
国四车的生产年份主要集中在2011年7月至2017年6月(国五标准实施前)。选购二手车时,需注意部分重点城市已对国四车限行,而中西部地区仍可迁入。此外,国四车的年检要求更为严格,建议优先选择国五及以上车型,以保障长期使用和车辆保值。若近期有购车计划,建议关注国六车型,确保车辆的通行能力和未来的保值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