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家车目前无需强制喷字,但涉及车身广告时需注意备案要求。例如上海规定,两侧车身广告面积不得超过车身总面积的60%,且需保留原色区域;南京则限制广告面积不超过车身的1/5,同时车窗玻璃不得张贴广告,违者可能面临罚款。此外,禁止在车身仿制警用标识(如“police”字样),这类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处罚。
营运车辆的喷字要求更为严格,尤其是7座及以上车型。根据新规,必须在车门显眼位置喷涂核载人数,最新样式为“核载5+2人,超员违法”等提示语,喷涂位置需调整至乘客上下车时易于观察的区域。这一要求旨在强化安全提示,减少超员行为的发生。
面包车:长安、五菱等品牌的面包车需在前翼子板喷涂“限载X人”字样,明确载客限制。
货车/皮卡:多用途货车(如长城炮乘用版)属于非营运性质,可免喷字;商用货车则需喷涂总质量、栏板高度等参数,确保运输安全合规。
教练车:必须喷涂≥10cm的“教练车”字样,且字体需清晰醒目,便于识别。
不同城市对车身广告的管理尺度存在差异。北京除公交外禁止车身广告;深圳对私改车身颜色的行为罚款4000元;成都则明确禁止私人车辆发布商业广告。车主需根据当地规定调整车辆外观,避免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