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证必须由驾驶人随身携带,它是证明驾驶资格的法定凭证;行驶证必须随车携带,相当于车辆的合法身份证。驾驶机动车上路必须同时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基本要求。
现在全国大部分城市(如广东、浙江等)已实施电子证件政策,电子驾驶证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与纸质版同等效力),电子行驶证部分地区可通过官方渠道获取(建议提前确认当地政策)。电子证件可作为应急使用,但偏远地区建议随身携带纸质证件,避免因网络问题影响核验。
根据执法实践常见处理方式,初次未带证件:警告或20-200元罚款;两证均未携带:可能面临扣车处理;拒不提供证件:可能认定为无证驾驶(罚款2000元,可并处15日拘留)。日常建议将证件放置于车辆手套箱固定位置,养成上车前检查证件的习惯。
用防水文件袋存放证件,避免受潮损坏;将交管12123APP设为快捷启动;长途出行时提前确认目的地证件政策;建议每半年检查证件有效期。遵守携带证件规定既是法律要求,也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措施,建议结合电子证件做好双重保障。
(注: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交管部门公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