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型客车在高速公路的基准最高限速仍为120km/h,这一标准与此前保持一致。但需要注意的是,山区、隧道、桥梁等特殊路段可能会根据路况设置更低的限速,具体数值需以道路两侧的标识牌为准。车主在行驶过程中应持续关注限速标识,避免因未及时调整车速而引发违章。
新交规对超速处罚进行了分级细化:超速20%以内(即车速不超过144km/h)时,不再扣分,但部分地区可能会根据地方性规定处以罚款,具体金额需以当地交管部门的要求为准;超速20%-50%(车速在144-180km/h之间)时,将面临扣6分的处罚;超速50%以上(车速超过180km/h)时,不仅会被扣12分,还可能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新规加强了对低速行驶的管理,当车辆行驶速度低于车道最低限速20%时,例如在最低限速为100km/h的车道上,车速低于80km/h,将被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这一规定旨在减少因低速行驶导致的道路拥堵和追尾事故,车主应根据车道限速要求保持合理车速。
在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车主需根据能见度调整车速:当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应不超过60km/h;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车速应不超过40km/h;当能见度小于50米时,建议车主尽快驶离高速公路,选择安全区域停车等待天气好转。这些要求是为了保障恶劣天气下的行车安全,车主需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