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车主成功申领到正式机动车牌照后,即便此前申领的临时牌照仍处于有效期内,也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临时牌照。这一规定的核心逻辑在于,临时牌照的法律性质是“临时行驶车号牌”,其效力仅存续至正式牌照核发并交付车主之时,二者在法律层面属于替代关系而非并行关系。
正式牌照的签收或领取行为,会触发临时牌照的即时失效机制。这一规则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性,部分城市虽设置3天缓冲期,但该政策并非全国统一标准。若在此期间继续使用未过期的临时牌照上路行驶,将被认定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面临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车辆也可能被依法扣留。
车主在收到正式牌照后,需在24小时内完成安装。安装时应使用车管所核发的专用固封螺丝,确保牌照水平安装,倾斜角度不得超过15°。若因特殊情况需临时放置牌照,应将其完整展示于前挡风玻璃内侧,但该临时放置状态不得超过24小时。
对于设置缓冲期的地区,如杭州,其政策允许车主在3天(含节假日)的过渡期内携带正式牌照上路行驶。建议车主通过当地车管所官方渠道或“交管12123”APP,查询并确认属地具体政策,避免因政策差异导致的违规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执行细则可能存在差异,车主应主动核实并遵守当地的交通管理规定。规范使用机动车号牌,既是遵守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