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车辆登记证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所(简称“车管所”)统一核发。新车在完成初次注册登记时,车主需向车管所提交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材料,审核通过后,车管所会制作并发放车辆登记证书。4S店仅作为车辆销售方,负责协助车主准备注册登记所需材料,本身不具备核发车辆登记证书的权限。
贷款购车的情况下,车辆通常会办理抵押登记,此时车辆登记证书一般由贷款机构(如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保管。这是因为贷款机构需通过持有登记证书保障自身债权安全,待车主结清全部贷款后,贷款机构会出具贷款结清证明,车主可凭此证明到车管所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随后取回车辆登记证书。
车辆登记证书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信息具有公示效力,但并非判定车辆所有权的唯一依据。根据《民法典》规定,机动车作为特殊动产,其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原则,登记仅为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若登记人与实际所有人不一致,实际车主可通过购车发票、银行转账记录、车辆长期使用证明等材料,举证证明自己的实际所有权。
车辆登记证书属于重要产权凭证,日常驾驶时无需随车携带。车主应将其与房产证等贵重证件分开存放,避免丢失或损坏。只有在办理车辆过户、抵押、变更登记等业务时,才需要出示车辆登记证书。若证书不慎丢失,车主需携带身份证明到登记地车管所申请补办,补办流程通常需要3至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