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规定,个人申请纯电动车(BEV)或燃料电池车(FCEV)绿牌时,需提供自有产权车位或租赁期≥1年车位的充电桩安装证明。具体材料包括物业盖章的《充电桩安装同意书》、电力公司验收报告;租赁车位还需额外提供1年以上租赁合同及产权方授权书。
当前政策未设置充电桩安装豁免条款,未满足充电设施条件的申请通常会被审核驳回。部分车主尝试提交公共充电桩合作证明,但据行业反馈,此类申请的通过率极低,不足5%,不建议作为常规路径。
除充电设施外,申请人还需满足以下要求:沪籍可直接申请,非沪籍需持居住证且近48个月累计36个月社保/个税,或居住证积分120分+近6个月连续社保;名下不得拥有沪牌新能源车及非沪C蓝牌燃油车;无欠税、酒驾等失信记录。
建议优先选择进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备案目录》的车型,如特斯拉Model Y、蔚来ET5等,并提前与物业沟通充电桩安装事宜。若使用租赁车位,需确保租赁合同期限≥1年且产权方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避免因材料不全影响申请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