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式牌照签收次日零时起算,临牌享有3个自然日过渡期(含法定节假日)。例如10月1日签收牌照,过渡期截止至10月4日24时。需注意物流系统签收记录为法定时间凭证,即使未拆封牌照,临牌也会按时失效。
过渡期结束后继续使用临牌,属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面临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交管系统会自动关联牌照签收数据,超期1小时即可能触发电子眼抓拍。
建议签收牌照后24小时内完成安装,安装需使用车管所配发的专用固封装置,前后牌照各4个固定点。过渡期内可将正式牌照临时放置于前挡风玻璃右下角,但需确保不遮挡驾驶视线,且不得替代临牌粘贴要求。
过渡期内临牌仍需按规定粘贴:纸质临牌需分别粘贴在前后挡风玻璃右上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区域);电子临牌需保持手机端展示界面清晰可见,避免因粘贴不规范被判定为“未放置临时牌照”。
需明确的是,过渡期设置旨在保障牌照安装缓冲时间,而非延长临牌使用权限。车主应在签收后优先完成牌照安装,避免因超期或操作不当引发处罚。日常需定期核查交管12123平台的牌照状态更新,确保车辆始终处于合规上路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