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满足三项基础条件:一是车位权属证明,包括产权证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租赁协议;二是物业或社区出具的安装备案表,需确认车位具备供电条件;三是部分试点地区(如安徽省)要求签署充电设施使用承诺书,承诺未来6个月内购置新能源车。电力部门通常要求线路容量满足7kW以上(单相电)或21kW(三相电)的功率需求。
第一步为材料准备,需提交身份证、车位证明、物业备案表,部分地区可提供购车意向书替代购车发票;第二步通过国网APP或线下营业厅申请专用电表,申请时需注明充电桩功率参数(建议选择21kW交流桩以适配多数车型);第三步由第三方充电桩厂商完成现场勘测、管线铺设及设备安装,施工需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13-2018。
目前政策尚未全国统一,北京、上海等城市仍优先支持购车后安装,无车申请通过率较低;杭州、合肥等试点城市允许无车预安装,但需额外提供承诺书;三四线城市政策相对宽松,但需提前咨询当地供电公司确认具体要求。建议通过“网上国网”APP查询属地政策细则。
无车安装需注意充电桩的兼容性,优先选择支持国标GB/T 18487.1的设备;若物业或电力部门不支持无车安装,可考虑使用公共充电桩(平均充电功率约60kW)或单位充电设施;严禁飞线充电,此类行为存在线路过载引发火灾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