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原车主申请保留车牌需同时满足三项要求:一是原车牌在本人名下连续使用满1年(以车辆首次注册登记日期为准);二是车辆过户前已处理完毕所有交通违法记录及未了结的交通事故;三是需在车辆转移登记(过户)或注销登记后1年内,向车管所提交保留申请。需注意,部分城市如深圳、杭州将申请时限缩短至6个月,具体以当地车管所规定为准。
车辆完成过户手续后,原车牌会由车管所依法收回,新车主无法继续使用。新车主需通过车管所现场的“50选1”随机选号,或通过“交管12123”APP在线预选号的方式,重新选取新的机动车号牌。
原车主保留的车牌,可用于本人新购置的小型汽车、小型新能源汽车或二手车,但需在保留有效期内完成新车注册登记或二手车转移登记。需注意,保留的车牌仅限原车主本人使用,不得转让、赠与或继承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