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米蓝牌货车上高速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吨(二轴货车全国统一标准),且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通常为4.5吨以内)。即使总质量未超18吨,若超过行驶证核载,仍属于违规。
所有货车驶入高速前必须接受称重检测,超限车辆(含重量或尺寸超限)将被劝返。建议出发前自行称重,确认符合标准后再前往高速入口,避免耽误行程。
除重量外,车辆外廓尺寸需符合以下标准:车货总高度≤4米、总宽度≤2.55米、总长度≤18.1米。轻微超限(如总高≤4.2米、总宽≤3米、总长≤20米)可能面临200元以内罚款。
若违反上述规定,将面临相应处罚:超载30%以上或违规载客,扣6分并罚款500-2000元;轻微超限(如尺寸略超),罚款200元以内。请严格遵守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货运前务必核对车辆行驶证核载质量,计算货物重量与车辆自重之和,确保不超限。若对装载重量不确定,可使用地磅称重确认。遵守交通规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