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车辆设计,奔驰GLC的雾灯无法在无任何手动操作的情况下完全自动开启。雾灯系统的激活需要先通过手动方式开启车辆的基础灯光,如示宽灯或近光灯,这是触发后续自动功能的前提条件。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前雾灯会自动开启:首先需手动开启后雾灯,其次车辆行驶速度需低于70公里/小时。这种设计主要是为了在低速、能见度较低的环境下,为驾驶员提供更好的前方照明辅助。
当车辆行驶速度超过100公里/小时时,自动开启的前雾灯会自动关闭;此外,如果手动关闭了后雾灯,前雾灯的自动开启状态也会随之解除。这一设计是考虑到高速行驶时,雾灯的照明范围和角度可能不再适用,且可能对其他车辆造成干扰。
手动操作雾灯需遵循以下步骤:第一步,将车辆点火开关转至“Ⅱ”档或启动发动机;第二步,转动方向盘左侧的灯光控制旋钮至示宽灯(“L”档)或近光灯位置;第三步,按下灯光控制拨杆末端的旋钮,先调至前雾灯标识(半圆+三条波浪线)开启前雾灯,再调至后雾灯标识(半圆+波浪线)开启后雾灯。
首先,雾灯应仅在雨天、雾天、雪天等能见度较低的环境下使用,避免在正常天气下开启,以免影响其他车辆驾驶员的视线,甚至可能违反相关交通法规;其次,雾灯无法单独开启,必须先开启示宽灯或近光灯,否则无法激活雾灯系统;最后,在自动触发雾灯的情况下,驾驶员也应根据实际路况和能见度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手动调整灯光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