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电动车预计停放1至2周时,建议将电池电量维持在60%-80%的区间。此电量范围可有效降低电池自放电带来的容量损耗,同时避免满电状态下长期停放可能导致的电池压力。停放前应确保车辆已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如灯光、中控屏幕等,并拔掉充电器。车辆应停放在干燥、通风且避免阳光直射的环境中,以减少电池因环境因素产生的性能波动。
若停放时间超过1个月但不超过3个月,除保持60%-80%的初始电量外,建议每2周对电池进行一次补电操作,将电量恢复至该区间。补电时应使用原厂充电器,并确保充电环境温度在10℃-30℃之间,避免在低温或高温环境下充电。同时,需定期检查电池外壳是否有鼓包、漏液现象,若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专业维修人员。
对于停放时间超过3个月的情况,初始电量应调整至50%-60%,此电量可进一步降低电池的自放电速率。建议每月进行一次补电,补电前需先检查电池电压,若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80%,应先进行小电流预充电,待电压恢复至正常范围后再进行常规充电。长期停放后首次使用前,应联系品牌售后服务中心进行电池健康度检测,包括内阻、容量及充放电效率等指标,确保电池状态符合使用要求。
无论停放时长如何,均需避免将电动车停放在潮湿、腐蚀性气体或高温环境中,这些环境可能加速电池内部组件的老化。同时,应避免在电池电量低于20%的状态下长期停放,低电量状态下电池容易出现硫化现象,导致容量永久性下降。此外,若车辆配备电池管理系统(BMS),应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该系统可实时监测电池状态并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