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补办手续,并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若保险过期且未续保,处罚适用上述条款。
保险过期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需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对方车辆损失、人员伤亡医疗费用等。若事故造成第三方重大损失,可能导致经济负担过重,甚至引发法律诉讼。
保险过期后应立即续保,避免“脱保”状态持续。续保前需确认车辆无未处理违章,部分保险公司可能要求验车。建议选择正规渠道投保,确保保单信息与车辆信息一致,避免理赔纠纷。
若保险过期期间车辆被交警查处,除罚款外,驾驶证可能被记1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多次违规可能影响车辆年检及后续保险费率。
如发现保险已过期,应立即停车并联系保险公司续保,待保单生效后再行驶。若途中被查,需配合交警处理,提供续保凭证可减轻处罚。长期停放车辆也需保持保险有效,避免临时上路时遗漏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