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光灯的光束向下倾斜,照射范围通常在车前30-50米,光线集中在路面及路缘,避免对向车辆驾驶员产生眩光;远光灯的光束平行射出,照射距离可达100-150米,能照亮更远处的路况,但强光易导致对向驾驶员短暂失明。两者的核心区别在于反光碗或透镜的设计角度,近光灯通过遮光板控制光线高度,远光灯则无此限制。
近光灯适用于城市道路、有路灯照明的路段、会车及跟车场景;远光灯仅可在无路灯的乡村道路、高速公路(需与前车保持150米以上距离)或山区盘山公路等光线昏暗区域使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会车时需提前150米切换至近光灯,跟车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目前部分车型配备自适应远近光系统(ADB),可通过摄像头识别对向车辆灯光及前方路况,自动切换远近光。建议选购配备该功能的车型时,优先选择带有独立远光模组的系统,其切换响应速度更快,识别准确率更高。使用时需注意,系统可能受恶劣天气(如大雾、暴雨)影响,驾驶员仍需手动干预。
滥用远光灯可能导致对向驾驶员视觉盲区达2-3秒,相当于盲开约200米,极易引发碰撞事故。驾驶员应养成“会车必关远光、跟车不用远光”的习惯,遇对向车辆违规使用远光灯时,可通过闪灯提示,但避免长时间开远光互射。夜间行车前需检查灯光是否正常,确保近光灯高度调节至合适位置(通常以灯光照射在车前50米处,不高于对向车辆后视镜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