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轮胎单独因扎钉、割伤等原因损坏时,车损险通常不予赔付,因为轮胎属于易损件,单独损坏不在车损险保障范围内。若车主希望获得此类情况的赔付,需额外投保车轮单独损失险,该险种可保障轮胎、轮毂的单独损坏,保费通常为车损险的5%-10%。若轮胎被扎后引发车辆碰撞护栏、其他车辆等连带事故,导致车身其他部位受损,车损险可赔付车身维修费用,轮胎损失可能按折旧比例赔付,例如使用半年内的轮胎通常赔付80%,使用一年以上的轮胎可能赔付50%。若轮胎损坏是因其他车辆剐蹭、掉落物撞击等第三方责任导致,车主可通过对方车辆的交强险或商业三者险索赔,此时需提供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及维修凭证。
车主在发现轮胎被扎后,应首先联系保险公司报案,说明事故情况并提交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等待保险公司定损员进行勘查。报案后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单原件,若涉及第三方责任,还需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结算时,车主可选择保险公司合作的维修点进行维修,也可自行选择维修点维修后凭发票报销,但需注意保留维修发票及明细,以便后续理赔。
若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轮胎被扎的情况,车主应联系12122报警,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避免自行更换轮胎引发安全事故;在普通路段,车主可申请保险公司提供免费换备胎或拖车服务,但需注意部分保险公司的拖车服务可能仅限非高速路段且车主自备备胎的情况。轮胎理赔金额通常会扣除折旧费,旧胎的赔付金额可能低于新胎价格,车主需对此有合理预期。此外,频繁出险可能影响次年保费折扣,对于小额维修,建议车主自行承担费用,以避免保费上涨带来的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