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基本规则:在没有禁止右转标志或标线的路口,红灯时可以右转,但需注意避让行人与非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这意味着右转车辆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路口,不得抢行或影响其他方向的交通参与者。
当路口设有“红灯亮时禁止右转”的标志,或地面标线为右转箭头红灯时,必须等待绿灯亮起才能通行。此外,部分城市在特定时段(如早晚高峰)会通过交通信号灯或交警指挥临时禁止右转,驾驶员需留意实时交通信号和现场指示。
右转前应提前开启右转向灯,观察右侧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动态,尤其是行人与自行车可能突然横穿的情况。在视线受阻的路口(如被大型车辆遮挡),应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行,避免因盲目右转引发交通事故。
在一些城市的主要路口或学校、医院周边,即使没有明确的禁止右转标志,也可能因交通流量大或行人密集而不适合红灯右转。驾驶员应根据实际路况灵活判断,优先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路权,避免在拥堵时段强行右转加剧交通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