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基础通行规则:左转车辆让行直行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此规则适用于无特殊标志、标线或交警指挥的常规路口,是保障直行动线优先通行权的核心准则。
2️⃣ 特殊标志下的优先级调整 若路口设置“左转先行”指示牌或地面标线,此时直行车辆应让行左转车辆。此类标志通常出现在左转车流较大、直行流量相对较小的路口,目的是优化路口通行效率,驾驶员需提前观察交通标志,避免因惯性思维引发冲突。
3️⃣ 交警指挥优先于信号灯规则 当路口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无论信号灯状态如何,均需以交警手势为准。例如,交警手势指示左转车辆通行时,直行车辆应停车等待,确保现场交通秩序的有效管控,这一规则体现了动态交通管理的灵活性。
4️⃣ 对向直行车辆已进入路口的处置 若对向直行车辆已越过停止线进入路口,左转车辆需等待其完全通过后再转向。此时若强行左转,易与直行动线形成交叉冲突,增加碰撞风险。建议驾驶员在左转前观察对向车道车辆的行驶状态,保持安全车距。
5️⃣ 直行车辆的注意义务 即便直行动车拥有优先通行权,驾驶员仍需履行观察义务。在视线受阻的路口(如被大型车辆遮挡)或车流复杂的高峰时段,应提前减速至安全车速,做好随时制动的准备,避免因“路权优先”而忽视潜在风险。
6️⃣ 常见事故责任判定参考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一般原则,若左转车辆未让行直行车辆引发碰撞,左转方通常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若直行车辆存在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则需根据实际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掌握责任判定逻辑,有助于驾驶员增强规则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