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超车前,驾驶员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转向灯点亮时长建议不少于3秒,以确保被超车辆驾驶员能够清晰感知超车意图。根据行业共识,转向灯的闪烁频率通常为每分钟60-120次,有效可视距离在白天环境下约为100米,因此提前开启可预留充足的反应时间。在超越过程中,若遇被超车辆未及时避让,可通过间歇性闪烁远光灯(每次闪烁时长1-2秒,间隔3-5秒)的方式进一步传递信号,但需注意避免长时间开启远光灯造成对向车辆驾驶员眩目。完成超车后,应在与被超车辆保持50米以上安全距离时,开启右转向灯示意并平稳驶回原车道。
在不同路况下,灯光信号的使用时机需结合实际场景调整。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由于车速普遍较高(通常为60-120km/h),建议在距离被超车辆200米左右时开启左转向灯,以便被超车辆驾驶员通过后视镜提前察觉。在山区道路或弯道超车时,应在进入弯道前完成灯光信号的开启,避免在弯道内超车时因视线受阻导致信号传递不及时。此外,在雨雾天气等低能见度条件下(能见度低于500米),除开启转向灯外,还应配合开启前雾灯,以增强车辆的可见性,此时远光灯的使用需更加谨慎,防止因雾气反射造成视线模糊。
部分驾驶员存在超车时仅依赖鸣笛而忽略灯光信号的误区,根据交通法规要求,灯光信号作为视觉警示手段,其有效性在白天环境下通常优于听觉信号,因此应将灯光信号作为主要的沟通方式。同时,需避免在超车过程中频繁切换灯光,以免被超车辆驾驶员产生误判。另外,对于配备自适应巡航或车道保持辅助系统的车辆,在使用辅助驾驶功能超车时,仍需人工确认灯光信号是否正常开启,不可完全依赖系统自动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