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用户需携带车主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部分地区可简化为手写委托书并按手印)。车辆相关证件包括新车出厂合格证(需核对VIN码与实车一致)、购车发票第一联(发票联)及第三联(报税联)、车辆一致性证书(需加盖经销商公章)。保险凭证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副本,该副本为车辆注册登记的必要文件。
单位用户除上述车辆证件外,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由经办人代办,需同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委托书需明确经办人权限及委托事项。
异地购车用户在户籍地验车时,需携带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暂住证(部分城市已取消暂住证,以当地车管所要求为准)。若车辆需办理临时牌照,需额外提供购车发票复印件、交强险保单复印件及车主身份证复印件,临时牌照有效期通常为15天或30天,需在有效期内完成正式牌照办理。
验车时需随车携带三角警示牌(符合GB 19151-2003标准)、车载灭火器(额定灭火级别不低于1A,部分地区要求小型客车配备2kg以上干粉灭火器)。部分新能源车辆需额外携带充电接口转换装置,具体以车辆说明书要求为准。
所有证件需确保字迹清晰、无涂改,VIN码、发动机号等关键信息需与实车一致。建议验车前通过当地车管所官网或APP查询所需材料清单,避免遗漏。验车时需将车辆外观清理干净,确保VIN码、发动机号等标识清晰可见,以便验车人员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