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常驾驶中,双闪灯作为车辆重要的警示装置,其使用场景常被车主混淆。正确开启双闪灯可有效降低事故风险,而滥用则可能干扰其他车辆判断。以下将通过问答形式,结合法定要求与实际场景,详细说明双闪灯的使用规范。
是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车辆因故障无法移动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立即开启双闪灯,并在车后50-100米(高速公路需150米以上)放置三角警示牌。此举可明确告知后方车辆前方存在异常情况,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需要。牵引车与被牵引车均需开启双闪灯,以警示其他车辆注意这一非正常行驶状态。牵引过程中车辆机动性受限,双闪灯的持续闪烁能有效提醒周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提前避让。
当遇暴雨、大雾、沙尘等天气导致能见度低于100米时,应当开启双闪灯,并配合雾灯和近光灯使用,同时将车速控制在40km/h以内。若能见度高于100米,如普通雨天,则无需开启双闪灯,避免对其他驾驶员造成视觉干扰。
必须开启。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临时停车(如故障排查)时,开启双闪灯并放置警示牌是法定要求。高速公路上车速较快,双闪灯的警示作用可显著降低后方车辆追尾风险。
临时停靠非机动车道时,虽非法定义务,但开启双闪灯可降低碰撞风险;在复杂路段倒车或掉头时,双闪灯能提醒周边车辆提前避让;堵车缓行(尤其在高速公路)时,开启双闪灯可提示后车保持车距,预防追尾事故。
普通雨天(能见度>100米)无需开启双闪灯;婚庆车队未经批准集体开启双闪灯属于违规行为;正常行驶中随意开启双闪灯催车让道也不被允许。滥用双闪灯可能面临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