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临时行驶车号牌是车辆在未取得正式号牌前,用于临时上路行驶的法定凭证。当正式牌照核发后,临时牌照的过渡性功能即终止,无论其是否仍在有效期内,均不得继续使用。
若车主在正式牌照到手后仍使用临时牌照上路,交管部门通常会认定为“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依据现行交规,此类行为将面临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如故意遮挡正式牌照并使用临牌,还可能被认定为“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处罚力度会进一步加大。
车主在收到正式牌照后,应当场核对牌照字符、颜色是否与登记信息一致。确认无误后,需使用专用固封装置将牌照安装在车辆前后指定位置,确保牌照清晰、完整、无遮挡。安装完成后,临时牌照应妥善保存至车辆年检结束,以备后续核查。
若车主已领取正式牌照但未随车携带,需注意这与使用临时牌照的性质不同。根据规定,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可处警告或20-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建议车主在领取牌照后立即安装,避免因未携带牌照引发不必要的处罚。
正式牌照安装后,车主需定期检查固封螺丝是否松动,避免牌照脱落、污损。车辆过户或变更登记时,需及时更换新的正式牌照,不得沿用原牌照或临时牌照。此外,临时牌照的电子信息会与正式牌照关联,系统可实时监测牌照使用状态,违规行为难以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