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换牌照前需满足基础条件:原车牌使用时长需满1年(自然日计算),未满则无法保留原号;旧车需完成过户、迁出或注销登记,且所有交通违法、事故处理完毕,车辆状态为正常或已注销;保留申请需在旧车转移/注销登记后的2年内提出,逾期未申请则车牌自动回收。此外,新车或二手车均可使用保留车牌,但新旧车类型需一致,如原蓝牌不可用于新能源车。
办理换牌照需携带以下材料: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绿本);机动车行驶证;原机动车号牌(若为保留原号则无需提供,但需在申请时说明);若为二手车,需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若为跨区域迁移,需提供迁入地的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特殊情况补充材料:按揭车辆需先结清贷款,解除抵押登记,取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夫妻间保留需婚姻关系存续满1年,双方共同前往办理,提供结婚证等证明。
第一步:提交申请 车主需前往户籍地或迁入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提交上述材料,并说明换牌照原因(如迁入、过户等)。
第二步:车辆查验 车管所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核对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发动机号等信息,确保与登记信息一致。
第三步:选号与缴费 若选择保留原号,需在申请时提出,系统会自动检索原号是否符合保留条件;若重新选号,可通过车管所自助选号机或线上平台(如交管12123)选择新号牌。选号完成后,缴纳牌照工本费(通常为100元左右,具体以当地车管所为准)。
第四步:领取新牌照 缴费后,车管所会制作新的机动车行驶证和登记证书,新牌照一般在1-3个工作日内领取(部分地区支持现场领取)。领取后,需及时安装新牌照,旧牌照需按规定交回车管所或自行销毁。
办理前需处理完毕车辆所有交通违法记录,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跨区域迁移换牌照时,需提前了解迁入地的排放标准要求,确保车辆符合迁入条件;
保留原号的申请需在旧车转移/注销后2年内提出,逾期失效;
若为单位车辆,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安装新牌照时,需使用专用固封装置,确保牌照安装牢固、无遮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