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损险条款中明确将“车轮单独损坏”列为免责范围,因此仅发生轮胎爆胎、扎钉、鼓包等单独损坏情况时,保险公司通常不承担理赔责任。这类属于轮胎自身损耗或日常使用中的单独损伤,维修或更换费用需车主自行承担。
如果轮胎损坏的同时,引发了车辆其他部位的连带损伤,比如爆胎后失控导致车身刮擦、轮毂变形或悬挂系统损坏,车损险可以赔付这些连带损失,但轮胎本身的更换费用仍需车主承担。这种情况下,需保留事故现场证据并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定损。
若轮胎损坏是由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例如被其他车辆碰撞导致爆胎,车主可通过对方的交强险或三者险索赔轮胎损失。索赔时需提供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等证明材料,以明确事故责任归属。
若车主投保了“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则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轮胎单独损坏,如行驶中被尖锐物刺穿、剐蹭路缘石造成鼓包等情况,可申请理赔。该附加险建议常跑非铺装路面、复杂路况的车主考虑加保。
建议车主定期检查轮胎磨损情况,及时更换老化或磨损严重的轮胎,减少意外损坏的概率。理赔时需注意轮胎存在折旧,年折旧率大致在25%-30%左右,实际赔付金额会根据轮胎使用年限有所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