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见过很多案例,不少消费者以为收购就是“完全拥有”,但实际情况更复杂。2010年吉利控股以18亿美元收购沃尔沃汽车乘用车业务时,确实是全资收购,但后来沃尔沃汽车独立上市,目前吉利控股持股78.7%,是最大股东,拥有控制权。不过这并不代表沃尔沃完全属于吉利,因为还有其他机构持股,它在资本层面保持着一定的独立性。
很多车主可能没注意到,沃尔沃的总部至今仍在瑞典哥德堡,研发、生产、销售体系都是独立运作的。根据经验,这和一些被收购后就“换芯”的品牌不同——沃尔沃的安全技术、北欧设计风格这些核心基因并没有因为吉利的控股而改变。比如它的City Safety城市安全系统,还是由瑞典团队主导研发,保持着原来的技术调性。
这几年不少车主发现,吉利旗下的领克车型和沃尔沃有些技术相似,比如CMA模块化架构同时用在沃尔沃XC40和领克01上,Drive-E系列发动机也在两个品牌的车型中出现。但这不是“谁属于谁”的问题,而是技术共享。通常这种协同是双向的:沃尔沃借助吉利的供应链降低成本,吉利则通过技术合作提升产品力。像领克03的2.0T发动机和沃尔沃S60低功率版同源,但调校和匹配还是有差异,毕竟品牌定位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