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两轴货车高速通行需满足双重限重要求。一是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吨;二是若车辆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低于18吨,需以行驶证标注数值为准。例如,行驶证总质量为15.6吨的车辆,实际装载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该数值。
在实际执行中,部分地区对超限运输允许5%的误差范围。以18吨总质量限值为例,误差范围内临时允许最高18.9吨通行。但需注意,该误差仅为临时豁免,长期依赖误差超限运输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建议严格按照标准装载。
运输鲜活农产品的两轴货车,若需享受“绿色通道”免费政策,除需满足行驶证总质量限制外,还需保证装载量不低于车厢容积的80%。未达到装载要求或超限的车辆,无法享受高速免费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超限运输车辆将面临罚款、扣分等处罚。具体处罚标准因地区而异,通常超限30%以下的车辆,罚款金额在200元至2000元之间;超限30%以上的车辆,罚款金额更高,同时可能被责令卸载超限部分货物。
建议车主在装载货物前,提前核对车辆行驶证总质量,结合货物重量合理规划装载量。可使用地磅对货物重量进行预称重,确保车货总质量符合标准。同时,定期检查车辆行驶证信息,避免因证件信息不符导致超限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