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最常见的判定依据。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或同向车道变道时,左侧车辆必须让行右侧车辆。我见过不少案例,都是左侧车强行变道,结果和右侧正常变道的车发生碰撞,最后交警判定左侧车全责。原因很简单,右侧车辆的驾驶位更靠近碰撞区域,属于更危险的一方,所以需要优先被礼让。
判断谁有优先路权,关键看变道是否完成。如果你的车已经完全进入目标车道,后车再撞上来,通常是后车全责;但如果两车都在变道过程中,车身还压着分道线,那就回到“让右原则”来判定。之前有个车主变道时只进去一半,就和旁边车道的车剐蹭,因为没完成变道,最后还是他担了主责。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比如修路时两车道并一车道,两车需要交替通行。如果有人抢行,比如明明该对方先走,你却加速变道,引发碰撞的话,抢行方要负全责。这种情况在高峰期特别常见,大家一定要记住“拉链式”通行的规则。
如果变道时没打转向灯、压实线变道或者超速,这些违规行为会直接影响责任划分。我处理过一个案例,车主实线变道还不打灯,结果和正常变道的车撞上,本来可能是同等责任,最后因为实线变道,被判了全责。所以变道前一定要提前打灯,观察后视镜,确保安全再动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