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后,其报废年限仍按原营运性质规定执行。例如,原为小、微型出租客运车的,转为非营运后最多可使用8年;原为租赁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教练车则根据车型不同,小型教练车为10年,中型为12年,大型为15年;公交车转为非营运后使用上限为13年。需要注意的是,网约车转私用的情况,即使未达到8年使用年限,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仍需强制报废。
对于原本就属于非营运性质的车辆,公转私后并无强制报废年限。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期使用,车辆需通过每年的年检,且行驶里程不超过60万公里。当车辆使用年限超过15年后,需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也将面临报废。
除了上述基本规则,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车辆出厂超过2年未办理上牌手续,其使用年限将从出厂日期开始计算,而非上牌日期。此外,部分省市可能对出租车等特定类型车辆有更严格的地方政策,办理公转私手续前建议咨询当地车管所,以确保信息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