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车使用权本质是基于合同约定的债权性权利,区别于《民法典》物权编规定的所有权。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车辆所有权以登记证书载明的权利人为准,使用权人仅能依据合同约定行使驾驶、停放、获取收益等权利,不得擅自处分车辆(如抵押、转让)。通常合同会明确使用权期限、使用范围(如仅限非营运)、维护责任等条款,违约可能导致使用权终止。
所有权人享有《民法典》第240条规定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完整权能,可自由决定车辆的处置方式;而使用权人仅拥有部分权能,且受合同严格限制。例如,所有权人可将车辆过户给他人,使用权人则需经所有权人同意方可转租。数据显示,80%以上的使用权纠纷源于对权能边界的认知模糊,建议在签约前核对车辆登记证书信息。
以租代购模式中,使用权人需按月支付租金,租期届满后通常可选择支付尾款取得所有权,需注意合同中“租金抵扣购车款”的具体条款;长租模式下,使用权期限一般为1-5年,租金固定但不涉及所有权转移,需确认车辆保险、维修责任的划分;共享汽车则通过分时租赁获取短期使用权,需关注平台的押金退还规则及违章处理机制。根据行业调研,选择使用权产品时,应当优先查看合同中的“解约条件”与“违约责任”条款,避免陷入隐性消费陷阱。
使用权人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合同约定,不得将车辆用于营运(除非合同明确许可),不得擅自改装车辆结构。若因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坏,需承担维修费用;若发生交通事故,需依据保险合同及责任认定承担相应责任。建议在使用前检查车辆行驶证、交强险凭证的有效性,留存车辆初始状态的照片或视频,以防范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