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国三排放标准(对应标准号GB18352.3-2005)。因此,2007年7月1日之后生产的汽油车,普遍符合国三标准;而此前生产的车辆多为国二标准。
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存在提前实施的情况。例如,北京在2007年已对部分营运柴油车试点国四标准,但普通私家车仍以国二、国三为主。具体需结合当地当年的政策要求。
柴油车的国三标准实施时间相对滞后,普遍在2008年之后。因此,同一年份生产的汽油车和柴油车,排放标准可能不同,需分别确认。
若想准确知道车辆的排放标准,建议查看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排放依据标准”栏,或通过车辆一致性证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查询。这些文件会明确标注车辆所符合的排放标准。
国三标准的车辆在部分地区可能面临过户限制或外迁困难。例如,一些城市已禁止国三车辆转入,因此在办理过户或外迁手续前,需提前咨询当地车管所。